售后保障
AFTER SALES GUARANTEE
1.0 产品质保时间:
1.1灯具、电器:
11.1额定条件下灯具使用功能保用24个月
1.1.2电器保用12个月。
2.0 质保时间的界定:
2.1所有产品按生产日期起计算质保,并延长相应的仓储时间,仓储时间超过三个月的,出厂时必须重检。
3.0 在质保期内符合以下情况者将产品退回,本公司给予换新处理:
3.1产品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
3.2因本公司原因导致的型号、规格不符合订货的要求,且未使用的产品
4.0 退回产品的相关要求:
4.1退回的产品要求包装、附件完整,否则按超保处理;
4.2超出质保期的产品本公司将收取全额的换新费用;
4.3凡是退回的产品,本公司一律按实收的产品型号及数量给予处理。
5.0 本公司售后服务部门实行24小时响应制度:
在接到客户的质量投诉或售后服务要求后,必须在24小时之内给予回复和处理意见,同时将于48小时之内就近办事处或服务人员给予解决,特殊情况需与客户协商解决,售后服务专线(0519-83359888)
6.0 维修:超出承诺期限需要本公司提供维修服务的应收取成本费用。
7.0 在产品安装使用过程中,本公司仅对本公司的产品本身质量负责.由于用户过错操作不当而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,本公司不予承担任何责任。